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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银行原副行长王安华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

2019/8/5 14:32:00

新华社长春8月5日电(记者周立权)记者5日从吉林省检察机关了解到,近日,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王安华涉嫌受贿罪一案,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:被告人王安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四平市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,吉林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等职务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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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华简历

王安华,男,汉族,1961年10月出生,辽宁海城人,1979年10月参加工作,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专文化,高级经济师。

1999年6月,任工商银行辽源分行副行长;2004年1月,任工商银行辽源分行行长;2004年3月,任工商银行辽源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;2005年5月,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;2007年6月,任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党委书记、董事长;2007年10月,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。